{"error":false,"id":["04517:04517:2011-10-25-修正:118"],"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2011-10-25-修正","順序":118,"條號":"第一百零六條","內容":"公司增資，應經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n　　前項不同意增資之股東，對章程因增資修正部分，視為同意。\n　　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經全體股東同意，由新股東參加。\n　　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法條編號":"04517:04517:2011-10-25-修正:118","立法理由":"一、公司經營規模大小，允屬公司自治事項，而債權人之徵信，亦有其他方式，限制減資之規定已無必要，應予刪除，修正第一項。\n　　二、為配合承認法人股東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及公司減資須經全體股東之同意，修正第四項。\n　　三、配合第四百十二條之刪除，刪除第五項。","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2001-10-25-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