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17:04517:2011-12-13-修正:152"],"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2011-12-13-修正","順序":152,"條號":"第一百三十六條","內容":"前條撤銷核准，未招募者，停止招募，已招募者，應募人得依股份原發行金額，加算法定利息，請求返還。","法條編號":"04517:04517:2011-12-13-修正:152","立法理由":"原現行條文全部刪除；另將原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項之內容修正移列。","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1970-08-18-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