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17:04517:2021-12-14-修正:89"],"data":{"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2021-12-14-修正","順序":89,"條號":"第七十六條之一","內容":"公司得經股東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變更章程，將其組織變更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n　　前項情形，不同意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聲明退股。","法條編號":"04517:04517:2021-12-14-修正:89","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n　　二、為利無限公司轉型，允許無限公司可經股東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變更章程將其組織變更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爰增訂第一項。\n　　三、無限公司股東如不同意變更組織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者，得以書面向公司聲明退股，爰增訂第二項。","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17:2018-07-06-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