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1997-11-11-修正:73"],"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1997-11-11-修正","順序":73,"條號":"第六十四條","內容":"死刑不得加重。\n　　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或為十五年以下、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法條編號":"04536:04536:1997-11-11-修正:73","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1934-10-31-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