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2001-01-04-修正:183"],"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2001-01-04-修正","順序":183,"條號":"第一百六十條","內容":"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n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法條編號":"04536:04536:2001-01-04-修正:183","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1954-10-12-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