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2001-01-04-修正:269"],"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2001-01-04-修正","順序":269,"條號":"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內容":"犯前條之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條編號":"04536:04536:2001-01-04-修正:269","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n　　二、犯強制猥褻罪而有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均較普通強制猥褻罪惡性更重大，故加重處罰。","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1999-03-30-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