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536:04536:2019-12-31-修正:138"],"data":{"法律編號":"04536","法律編號:str":"中華民國刑法","版本編號":"04536:2019-12-31-修正","順序":138,"條號":"第一百零九條","內容":"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n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條編號":"04536:04536:2019-12-31-修正:138","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536:1934-10-31-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