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666:04666:2000-05-02-制定:19"],"data":{"法律編號":"04666","法律編號:str":"公務人員陞遷法","版本編號":"04666:2000-05-02-制定","順序":19,"條號":"第十九條","內容":"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法條編號":"04666:04666:2000-05-02-制定:19","立法理由":"一、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n　　二、茲為避免本法公布時，其他相關法規及配合措施未能及時配合訂定（修正）發布或規劃妥善，造成實際運作困難之困擾，爰參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十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訂定，以資周全。","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