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687:04687:2022-12-16-修正:79"],"data":{"法律編號":"04687","法律編號:str":"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版本編號":"04687:2022-12-16-修正","順序":79,"條號":"第六十五條","內容":"公務人員或其遺族依本法申請退撫給與之案件，應由審（核）定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n　　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重新計算時，應由審（核）定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法條編號":"04687:04687:2022-12-16-修正:79","立法理由":"照委員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4687:2017-06-27-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