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4692:04692:2017-06-29-制定:14"],"data":{"法律編號":"04692","法律編號:str":"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版本編號":"04692:2017-06-29-制定","順序":14,"條號":"第十一條","內容":"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n　　本條例所定退撫基金之收支、管理、運用事項及前項專責單位型態，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以法律定之。","法條編號":"04692:04692:2017-06-29-制定:14","立法理由":"一、第一項規定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n　　二、第二項規定退撫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事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以法律明定之。 \n　　三、相關條文及立法體例 \n　　　(一)原退休條例第八條第七項 \n　　第一項基金之撥繳、管理及運用等事項，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 \n　　　(二)原撫卹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n　　前項基金撥繳、管理及運用等事項，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