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5120:05120:2002-06-14-制定:66"],"data":{"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版本編號":"05120:2002-06-14-制定","順序":66,"條號":"第六十條","內容":"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經限期補正，屆期仍未補正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就同條第二款、第四款之事項，故意為不實之記載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法條編號":"05120:05120:2002-06-14-制定:66","立法理由":"明定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者之處罰。","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