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5120:05120:2009-04-28-修正:50"],"data":{"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版本編號":"05120:2009-04-28-修正","順序":50,"條號":"第四十六條","內容":"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殯葬服務業應定期實施評鑑，經評鑑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n　　前項評鑑及獎勵之實施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5120:05120:2009-04-28-修正:50","立法理由":"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殯葬服務業應定期實施評鑑與獎勵，俾發掘問題並輔導改善，以提升經營及服務品質。","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5120:2002-06-14-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