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5120: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101"],"data":{"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版本編號":"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順序":101,"條號":"第九十五條","內容":"殯葬服務業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委託公司、商業以外之人代為銷售，或違反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法條編號":"05120: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101","立法理由":"ㄧ、本條新增。\n　　二、配合第五十六條規定，增訂相關罰則。","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