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5120: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41"],"data":{"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版本編號":"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順序":41,"條號":"第三十八條","內容":"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殯葬設施，應定期查核管理情形，並辦理評鑑及獎勵。\n　　前項查核、評鑑及獎勵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5120: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41","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三十四條條文移列。\n　　二、殯葬設施之評鑑，實務上因設施過多，如每年評鑑一次，對地方主管機關恐有窒礙，爰酌修第一項文字。\n　　三、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