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5120:05120:2017-05-26-修正:98"],"data":{"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版本編號":"05120:2017-05-26-修正","順序":98,"條號":"第九十一條","內容":"殯葬禮儀服務業違反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運用範圍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法條編號":"05120:05120:2017-05-26-修正:98","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n　　二、依一百年四月十五日立法院朝野協商會議結論，納入委員陳杰等十六人版本，增訂殯葬禮儀服務業違反第五十二條信託費用運用範圍之罰則規定。","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