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5120:05120:2025-05-09-修正:103"],"data":{"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版本編號":"05120:2025-05-09-修正","順序":103,"條號":"第八十八條","內容":"殯葬服務業違反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者，應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法條編號":"05120:05120:2025-05-09-修正:103","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六十四條條文移列。\n　　二、增列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三項之罰則。\n　　三、配合條次調整，酌作文字修正，明定處罰對象，並調整罰鍰上限。","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