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5120:05120:2025-05-09-修正:92"],"data":{"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版本編號":"05120:2025-05-09-修正","順序":92,"條號":"第七十七條","內容":"墓主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應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超過高度達一倍以上者，按其倍數處罰。","法條編號":"05120:05120:2025-05-09-修正:92","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五十八條條文移列。\n　　二、酌作文字修正，除明定處罰對象為墓主，並調整罰鍰上限。","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