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7183:07183:2026-01-27-修正:7"],"data":{"法律編號":"07183","法律編號:str":"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版本編號":"07183:2026-01-27-修正","順序":7,"條號":"第五條","內容":"農民退休儲金之收支、保管等業務，由主管機關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之。\n　　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經營及管理等業務，由主管機關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辦理。","法條編號":"07183:07183:2026-01-27-修正:7","立法理由":"一、參考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條規定，於第一項明定由主管機關委託勞保局辦理農民退休儲金之收支、保管等業務。\n　　二、參考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於第二項明定由主管機關委託基金運用局辦理農民退休基金之運用、管理等業務。","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7183:2020-05-22-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