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8113:08113:2016-05-06-修正:74"],"data":{"法律編號":"08113","法律編號:str":"天然氣事業法","版本編號":"08113:2016-05-06-修正","順序":74,"條號":"第六十六條","內容":"公用天然氣事業增加供氣區域時，準用第六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法條編號":"08113:08113:2016-05-06-修正:74","立法理由":"公用天然氣事業於營業後，擬增加供氣區域時，則準用第六條至第十二條之規定辦理。","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8113:2011-01-10-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