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8128:08128:2019-06-19-修正:22"],"data":{"法律編號":"08128","法律編號:str":"產業創新條例","版本編號":"08128:2019-06-19-修正","順序":22,"條號":"第十四條","內容":"為促進企業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營運效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輔導企業建立智慧財產保護及管理制度。","法條編號":"08128:08128:2019-06-19-修正:22","立法理由":"一、創新研發之成果為企業之重要資產，企業宜於內部有效進行管理。\n　　二、為促進企業充分運用智慧財產，創造營運效益，爰明定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輔導企業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包括企業之智慧財產營運策略、目標及有關智慧財產之取得、保護、維護及運用等。","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8128:2010-04-16-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