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8128:08128:2022-01-27-修正:82"],"data":{"法律編號":"08128","法律編號:str":"產業創新條例","版本編號":"08128:2022-01-27-修正","順序":82,"條號":"第六十三條","內容":"因緊急避難或緊急事故之特殊需要，中央主管機關或航政主管機關得無償調度使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設施。","法條編號":"08128:08128:2022-01-27-修正:82","立法理由":"基於緊急避難、緊急事故均具有重大之公益性，爰明定在該等事件發生時，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設施應提供使用，爰參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或航政主管機關均得調度，以維公益。","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8128:2010-04-16-制定"},"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