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08128:08128:2023-05-30-修正:39"],"data":{"法律編號":"08128","法律編號:str":"產業創新條例","版本編號":"08128:2023-05-30-修正","順序":39,"條號":"第二十四條","內容":"（刪除）","法條編號":"08128:08128:2023-05-30-修正:39","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n　　二、經濟部依據本條規定建立獎勵機制，透過評比以對招商著有績效之地方政府予以獎勵，歷經三次評比，已完成加強地方政府積極招商之階段任務。另考量招商投資係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促成，且各縣市或直轄市政府發展資源條件有所差異，爰予刪除。","現行版":"非現行","版本追蹤":"08128:2017-11-03-修正"},"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