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2301:2021-05-18-修正"],"條號":["第一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2301","法律編號:str":"預算法","版本編號":"02301:2021-05-18-修正","順序":2,"條號":"第一條","內容":"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n　　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n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法條編號":"02301:02301:2021-05-18-修正:2","立法理由":"一、原條文未修正，列為第一項。\n　　二、參考《德國國家及聯邦預算準則法》第二條「預算之目的係決定並提供一筆經由核撥之經費，用以支應國家或聯邦政府在一定期間內，完成預定之工作。預算應以財務及預算管理之基礎來編製。當預算籌編及執行時，必須依據總體經濟均衡原則以取得適當經費。」爰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2301:1998-10-15-全文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