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2034:2025-10-28-修正"],"條號":["第三十六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2034","法律編號:str":"停車場法","版本編號":"02034:2025-10-28-修正","順序":45,"條號":"第三十六條","內容":"停車場經營業因變更停車場之構造與設備致不符規定者，除依建築法處罰外，其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並得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停車場登記證。","法條編號":"02034:02034:2025-10-28-修正:45","立法理由":"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使違法行政處分失其效力者為撤銷，使合法行政處分失其效力者為廢止，爰將停車場經營業因變更停車場之構造與設備致不符規定者，得於一定條件下撤銷其停車場登記證之規定，修正為廢止其停車場登記證。","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2034:2001-05-11-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