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4517:2025-12-09-修正"],"條號":["第三百零九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版本編號":"04517:2025-12-09-修正","順序":379,"條號":"第三百零九條","內容":"公司重整中，下列各款規定，如與事實確有扞格時，經重整人聲請法院，得裁定另作適當之處理：\n　　一、第二百七十七條變更章程之規定。\n　　二、第二百七十九條及第二百八十一條減資之通知公告期間及限制之規定。\n　　三、第二百六十八條至第二百七十條及第二百七十六條發行新股之規定。\n　　四、第二百四十八條至第二百五十條，發行公司債之規定。\n　　五、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四十八條至第一百五十條及第一百五十五條設立公司之規定。\n　　六、第二百七十二條出資種類之規定。","法條編號":"04517:04517:2025-12-09-修正:379","立法理由":"配合法制作業用語，序文之「左列」修正為「下列」。配合刪除原第二百七十八條，爰刪除原第二款。原第三款至第七款依序順移為第二款至第六款。","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4517:2018-07-06-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