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1011:2025-11-21-修正"],"條號":["第五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1011","法律編號:str":"內政部組織法","版本編號":"01011:2025-11-21-修正","順序":5,"條號":"第五條","內容":"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　　一、警政署：全國警察行政事務之規劃及執行；全國警察機關之統一指揮及監督。\n　　二、消防署：全國災害防救、消防行政事務之規劃及執行；全國消防機關之統一指揮及監督。\n　　三、移民署：入出國（境）管理、移民事務、防制人口販運之規劃及執行。\n　　四、國土管理署：國土規劃、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建築管理、都市基礎與下水道工程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督導。\n　　五、國家公園署：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督導。\n　　六、新住民發展署：新住民事務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法條編號":"01011:01011:2025-11-21-修正:5","立法理由":"為貫徹《新住民基本法》第四條設立專責機構之規定，整合新住民相關政策與行政資源，爰增設「新住民發展署」為內政部次級機關，明定其掌理新住民事務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事項，以強化政策統籌與行政效能。","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