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1183:2025-05-27-修正"],"條號":["第八十三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1183","法律編號:str":"社會秩序維護法","版本編號":"01183:2025-05-27-修正","順序":98,"條號":"第八十三條","內容":"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n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n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n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法條編號":"01183:01183:2025-05-27-修正:98","立法理由":"一、鑑於性別平權觀念漸受重視，且性騷擾對象非僅限異性，同性間猥褻亦時有所聞，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僅裁處猥褻異性者，以致該法適用範圍未臻完備。\n　　二、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創設之旨係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對於以猥褻言詞、動作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施以罰鍰；本法條文目的應在裁處上開行為，而非特定對象，猥褻行為若加諸於同性者，亦有違反倫常之虞，故本法裁處之對象不應僅限於調戲異性者。\n　　三、爰將本條第三款異性改為他人。","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183:2020-12-29-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