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1148:2025-12-30-修正"],"條號":["第六十二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版本編號":"01148:2025-12-30-修正","順序":86,"條號":"第六十二條","內容":"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n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n　　二、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二個半月。\n　　三、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半月。","法條編號":"01148:01148:2025-12-30-修正:86","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148:1979-01-17-全文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