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1248:2025-05-09-修正"],"條號":["第十八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1248","法律編號:str":"災害防救法","版本編號":"01248:2025-05-09-修正","順序":21,"條號":"第十八條","內容":"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內容之規定如下：\n　　一、整體性之長期災害防救計畫。\n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重點事項。\n　　三、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認為有必要之事項。\n　　前項各款之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內容之規定如下：\n　　一、災害預防相關事項。\n　　二、災害緊急應變對策相關事項。\n　　三、災後復原重建相關事項。\n　　四、其他行政機關、公共事業、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會報認為必要之事項。","法條編號":"01248:01248:2025-05-09-修正:21","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未修正。\n　　二、第二項第四款增訂「山地原住民區」，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二條說明三，另酌作文字修正。\n　　三、行政機關依其他法律作成之災害防救計畫是否牴觸本法，仍應視各該法律性質以法律競合理論釐清，爰刪除第三項。","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248:2022-05-24-全文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