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1248:2025-05-09-修正"],"條號":["第四十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1248","法律編號:str":"災害防救法","版本編號":"01248:2025-05-09-修正","順序":46,"條號":"第四十條","內容":"因災害發生，致影響受災地區民眾正常居住生活，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民眾或進行受災地區重建工作，對於涉及用地及建築物之劃定、取得、變更、評估、管理、維護或其他事項，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n　　前項簡化行政程序、不受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限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1248:01248:2025-05-09-修正:46","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n　　二、考量各類災害發生而災情重大時，對受災民眾之正常居住生活造成影響，而有適用本條規定之需要，不限於天然災害，爰修正第一項擴大適用本條之災害範圍；另「災區」修正為「受災地區」，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三十條說明二、(四)。\n　　三、第二項依法制體例酌作文字修正。","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01248:2022-05-24-全文修正"}],"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