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1,"total_page":1,"page":1,"limit":500,"filter":{"版本編號":["02034:2025-10-28-修正"],"條號":["第四條"]},"id_fields":["法條編號"],"sort":["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lawcontents":[{"法律編號":"02034","法律編號:str":"停車場法","版本編號":"02034:2025-10-28-修正","順序":5,"條號":"第四條","內容":"地方主管機關為籌措停車場興建、營運資金及獎助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以提升其經營服務水準，得由左列各款籌措專款，依有關規定設置停車場作業基金：\n　　一、地方政府之一般財源。\n　　二、上級政府補助。\n　　三、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部分收入。\n　　四、交通違規停車罰鍰收入。\n　　五、路邊及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停車費收入。\n　　六、違規停車之移置費及保管費收入。\n　　七、民間機構繳交之權利金及租金收入。\n　　八、依建築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一規定，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收入。\n　　九、公有停車場經營附屬事業收入。\n　　十、基金之孳息收入。\n　　十一、其他收入。\n　　前項停車場作業基金，得設置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其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法條編號":"02034:02034:2025-10-28-修正:5","立法理由":"配合公路法第二十七條修正，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爰修正第一項第三款文字。","現行版":"現行","版本追蹤":"new"}],"supported_filter_fields":["法律編號","版本編號","順序","條號","現行版","版本追蹤"]}